首页 > 见闻 > 关键词  > 搜狗最新资讯  > 正文

搜狗输入法劫持三大搜索引擎流量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2019-06-28 13:22 ·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6 月 28 日 消息:据海淀法院官网消息, 6 月 27 日,海淀法院对奇虎公司、百度公司,以及动景公司和神马公司因搜狗输入法通过搜索候选词为搜狗搜索导流量分别起诉搜狗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三案集中宣判,认定搜狗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应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为三案原告公开消除影响,向奇虎公司、百度公司各赔偿经济损失 500 万元等,向动景公司和神马公司共赔偿 2000 余万元。

奇虎公司经营 360 手机浏览器和 360 搜索引擎,百度公司经营百度搜索引擎,动景公司经营UC浏览器,神马公司经营神马搜索引擎, 360 手机浏览器顶部栏默认提供 360 搜索引擎,UC浏览器顶部栏默认提供神马搜索引擎。搜狗公司经营搜狗输入法和搜狗搜索引擎。三原告发现,搜狗公司自 2015 年 12 月推出的安卓版搜狗手机输入法提供搜索候选词服务,搜索候选词排列在输入法界面的输入候选词上方,用户点击搜索候选词即直接跳转进入搜狗搜索结果页面,三原告主张搜狗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各超过 1 亿元等。

海淀法院称,三案争议主要体现为两种情形:一是在浏览器环境下登录百度搜索引擎网站、 360 搜索引擎网站,用户在搜索框中搜索时,因使用搜狗输入法并点击了搜索候选词而直接进入搜狗搜索网站;二是用户在 360 手机浏览器和UC浏览器顶部栏中搜索时,因使用搜狗输入法并点击了搜索候选词而直接进入搜狗搜索网站。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浏览器环境下的搜索用户流量归属、搜索候选词是否对用户造成服务来源的混淆以及技术创新、用户选择权等因素对诉争行为性质的影响等方面。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用户在前述情形下已经选定了搜索引擎,搜狗公司有意制造用户混淆,在输入法界面不添加与搜索经营者相关的明显标识的情况下,通过搜索候选词将用户引导至同样没有明显标识的搜狗搜索结果页面,劫持本属于三案原告的搜索用户流量,应认定为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的方式,妨碍了三案原告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构成不正当竞争。

举报

  • 相关推荐
  • 大家在看

今日大家都在搜的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