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 6月20日 消息:据商标局 6 月 13 日公布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显示,腾讯再次申请注册“微信”商标。据公告显示,该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第 41 类,包括:提供在线音乐(非下载);提供在线录像(非下载);提供在线电子出版物(非下载);除广告片外的影片制作;电影胶片的分配(发行);娱乐;在计算机网络上提供在线游伐;体育野营服务;玩具出租;游戏器具出租等。
据了解,腾讯公司早在 2011 年 6 月先后在第 9 类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第 38 类电视播放等产品上申注“微信”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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