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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主别怕!“群主对群成员言行担责”系误读

2017-09-20 10:30 · 稿源:站长之家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并于 2017 年 10 月 8 日正式施行。

其中第 9 条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以下统称群主)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管理规定》一出,“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成为网友热议话题,“群聊 9 不原则”也在微信朋友圈广泛流传。原因就是人们认为,在《管理规定》实施后,群员犯了事儿群主也要受牵连。但这实际上是一种误读。

一些群主属于网络活跃人物,在微信、QQ、微博都建了很多群,表示群太多了,管理风险太大,感觉《管理规定》 10 月 8 日施行后,自己可能随时有“进去”的可能,所以准备退出或解散一些群。

对此,国内有媒体通过法律专家对此进行了解读,认为网上对此条规定的解读产生了严重的偏差,才会有这样的“闹剧”出现。

《检察日报》报道称,这个规定主要是要求群主对群中发布的信息承担起必要的管理责任,重点在于“管理责任”,群主的管理责任并不同于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一般来说,群主对群内成员的违法信息没有及时清除所要承担的管理责任,不过是可能被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整改,或者因整改不力而被叫停群组服务。只有在群内违法信息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并且自己有故意或者过失的情况下,才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也就是说,即使群内成员传播危害国家安全、诽谤他人、危害公共秩序的言论或者从事传销等违法活动,群主在没有故意参与和包庇的情况下,最多也就是关群整顿,而不会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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