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通缉被判侵权 人肉搜索首赔抚慰金》文章已经归档,站长之家不再展示相关内容,下文是站长之家的自动化写作机器人,通过算法提取的文章重点内容。这只AI还很年轻,欢迎联系我们帮它成长:
市一中院终审判决,北京福瑞来文化交流中心赔偿严先生经济损失1300余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
严先生说,他于2007年8月18日从福瑞来文化交流中心离职,同年8月19日,该公司经理王先生在网上发布“通缉”文章...
经过审理,一审法院认定,“通缉”文章中使用了“贼”、“猪”等侮辱性语言,并且使用了“通缉”、“盗窃”单位电脑、“抓捕”等文字,福瑞来中心电脑等设备被盗一案有关部门正在侦查过程中,并未有调查结果,“通缉”一文的发布者无权发布通缉令,上述文字会让一般读者认为严先生实施了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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