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据人民法院报披露的一起司法案例显示,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纵火烧车案件。
案情显示,今年6月,女子何某因与男友发生争执情绪激动,使用打火机点燃毛巾后,将其抛入男友轿车驾驶室内,导致车辆迅速起火燃烧。物业人员发现火情后立即报警,消防部门虽及时到场扑灭火势,但涉事轿车已基本烧毁,邻近的电梯、火灾报警器等公共设施也遭受不同程度损毁。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故意纵火焚烧他人财物,其行为已对公共安全构成危害,依法构成放火罪。鉴于何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并主动赔偿损失、取得当事人谅解,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何某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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