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云峰:论网络市场营销作恶与非作恶理念》文章已经归档,站长之家不再展示相关内容,下文是站长之家的自动化写作机器人,通过算法提取的文章重点内容。这只AI还很年轻,欢迎联系我们帮它成长:
正如传统市场营销一样,OM也同样存在着一些令人厌恶的营销方式:大量的垃圾邮件充斥着人们的电子邮箱,无数的垃圾评论淹没了网友之间正常的交流,铺天盖地的广告导致用户无法获得实质性内容……于是很多人把以上这些网络营销行为定义成了网络营销作恶...
很多时候,需要OMer自己去思考,一种被普遍大众认为作恶的手段怎样才能转化成他们能接手的方式...
”适量与过量也成为OM区分作恶与非作恶的标准...
但是我刚提到的理念问题的真正含义是,即使我作恶了,用户体会不到我是在作恶,或者是体会到了,但是只有那微不足道的一点点感觉,那么对客户来说,我就不是作恶...
对他们来说,只有满足自己需求的内容才是有价值的内容,而其余的都算无价值,即垃圾内容,同时也是一种变相的作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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