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之家(ChinaZ.com) 11月29日 消息:今日,一份落款日期为 11 月 14 日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显示:
在此前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金立通信、董事长刘立荣、财务总监何大兵等未按已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相关还款义务,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请求强制其偿付的负债及利息高达2. 06 亿元。
此外,上述裁定书还显示,已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相关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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