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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擅自删差评或将最多被罚50万元 刷好评也将被禁止

2018-09-04 16:05 ·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 9月4日 消息:据扬子晚报报道,8月3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中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违反规定者,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刷好评的行为也将被严禁。电子商务法还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此外,电子商务法提高了对电商平台经营者的罚款限额,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罚款上限由 20 万改为 50 万,对平台内经营者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取必要措施的,罚款上限由 50 万改为 200 万。这一修改将有助于促进电商平台良性竞争。

图片来源图虫:已授站长之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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