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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增网约车必须纯电动汽车,2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1-01-07 15:06 · 稿源:站长之家

站长之家(ChinaZ.com)1月7日 消息: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在1月4日发布消息,《厦门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在今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管理办法》,厦门所有新增的网约车必须为纯电动车型。

《管理办法》规定,新增网约车需为7座机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安装就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轴距不低于2650毫米。

如果是首次申请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未超过3年。退出营运后再次申请且符合规定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之日不超过6年。

对于经营年限,《管理办法》中提到,车辆的初次注册日期起最长不能超过8年。也就是已经在厦门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在营非纯电动网约车,车龄在8年之内的仍可继续经营,但如果中途注销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非纯电动车辆就不能再重新申请该运输证。

对于车况方面的要求是,网约车车辆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对于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条件有以下的要求: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或在本市已办理居住或暂住登记。

(二)未超过法定年龄要求。

(三)具有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具备3年以上驾驶经历。

(四)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不良记录。

(五)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六)无暴力犯罪记录。

(七)承诺在同一时间内只在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网约车服务。

(八)经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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